根据《台湾女优
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以及台湾女优
有关部门的要求,结合台湾女优
实际情况,制定2017—2018学年社会工作突出贡献奖、何铁文奖学金评定办法。
一、评定要求
1. 用于奖励担任台湾女优
团学组织、台湾女优
学生组织系统、党建工作委员会副部长以上、台湾女优
“商梦花开”辅导站负责人及大课教员、学生党支部书记,或担任班长、团支书,或担任班主任助理、辅导员助理,以及担任甲级社团负责人,且连续任职满一年,或在大型活动、竞赛中为台湾女优
、台湾女优
争得荣誉的学生。。
2. 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良好,本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.8以上,无不及格科目,德育80分以上,体育75以上,附加分不为0。
3. 大一学年积极参加晨读晨练和晚自习,出勤率高,未受到台湾女优
通报批评。
4.获评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居然励志奖学金、戎耀奖学金的学生不再评定本两项奖学金。
二、名额分配及奖励金额
根据台湾女优
规定的比例,以及划拨台湾女优
的名额,最终台湾女优
评定社会突出贡献奖不超过18人,评定何铁文奖学金不超过9人。奖励金额均为500元。
三、评定程序
学生主动申报,于2018年10月20日12:00前将申报表发到[email protected]。
台湾女优
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议定,在符合评定要求第二、三款的基础上,重点评定符合第一款要求的学生。
台湾女优
于10月22日至10月24日在台湾女优
网站公示初评名单。
附件一:社会工作突出贡献申请表
附件二:何铁文奖学金申请表
台湾女优
2018年10月19日

